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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原则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民政职业大学2.学校隶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3.学校业务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4.学校国标代码:14139第三条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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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第一章总则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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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第一章总则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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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第一章总则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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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7第一章总则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4年自主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高职(专科)自主招生工作。第二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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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7第一章总则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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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9学校名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学校代码:14139办学层次:专科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是国家民政部直属的一所专门培养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集民政部培训中心、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于一体的国家级民政高职教育、干部培训和科学研究基地。一、专业计划及报考条件(一)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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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第一章总则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4年高职提前考试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高职(专科)提前考试招生工作。第二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招生工作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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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第一章总则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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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第一章 总 则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第二条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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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